『楓林瀑布』則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的《鹿角坑溪生態保護區》內,需依規定事先提出申請,違者可依「國家公園法」開罰(如以下看板所示 ↓)!
「小觀音站」旁嚮導人員講解路線與注意事項 |
◎ 當年大家都是由陽金公路「小觀音山站」告示牌旁小徑進入,幾個月後因為報紙有民眾投書說:明明是《生態保護區》卻在陽金公路入口旁,設立大大的看板,是鼓勵大家由此進入?
不久之後,此處就拆了看板,設立了圍欄;這條步道也從此封閉了!
※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,成立於民國74年(1985)9月16日;國家公園警察隊則成立於民國75年(1986)3月13日,當時對於《生態保護區》的管理,大概還在摸索,所以比較寬鬆吧!
步道順著溪谷而下 |
「鹿角坑溪」溪谷 |
在溪谷旁休息 |
楓林瀑布 |
後山產業道路 |
漫步「陽金公路」 |
「陽金公路」旁的〈馬槽〉路邊泡腳~已成歷史! |
當年走過『楓林瀑布』沒幾個月,該處路邊泡腳與馬槽橋皆因颱風造成山崩被沖毀!
四年後重建大家現在所看到的新「馬槽橋」,並於1993年完成啟用。
《補充資料》
活動表中的「楓林瀑布」行程 (活動表點選可放大↑) |
【使用底片的年代】...
我拍的照片,如果只有個人,我會將照片直接給當事人;自己沒有保留!所以您在回憶時,發現當時的照片,歡迎翻拍或掃描分享給大家欣賞,感謝您!
好酷, 行程表還是手寫的
回覆刪除早年物資缺乏,一切從簡,寄送活動表的郵資,還是伙伴捐贈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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